依照惯例,当业主持有经过备案的购房合约并且已经顺利入住新房时,即可着手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然而,在某些特定区域,地方政府可能会自行设定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先获得房产证才能进行户口迁移。因此,关于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务必遵循当地的政策法规,并以当地户籍管理机构的解释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您可向当地户籍科进行咨询。一般而言,户口迁移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迁移申报材料:包含迁移户口申请表、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拟迁移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文书等;
同时,申请人与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保留复印件)以及房产证的原件(保留复印件)也必不可少。
2.针对不同的情况,还需额外提供以下相应材料:若为自建房,则需提供土地使用证以及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相关材料;对于购买成套商品住宅的业主,需提供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的原件(保留复印件);而对于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则需提供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