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商业秘密真正成为商业活动中的重要保护对象,其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素的要求:
首先,商业秘密必须拥有秘密性的特质,也就是说,该信息应始终处于秘密状态并且未曾对外披露过,这也正是商业秘密最为核心和本质的特点所在。
其次,商业秘密还需具备宝贵的价值特性,这主要体现在由于其为秘密性质,因此所蕴含的商业价值将更为可观。
最后,权利人有责任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的管理与保护,从而确保该信息不会轻易泄露或被不法分子获取。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那样,任何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而对于那些情节特别恶劣的侵权者,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