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滞纳金的最高额度设定规则,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应遵循以下原则:对于罚款及滞纳金的总额度,不应超过当事人所拖欠应付金钱义务的实际金额。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构在依据法律履行金钱支付义务的具体行政决策时,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该决议,有权依法对其处以额外罚款或滞纳金。
然而,关于相应用于实施上述措施的具体标准和方式,行政机构有责任尽可能详细地通知到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