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湖南省,对于合同诈骗罪的诈骗金额具体划分为三个层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其中,数额较大是以单个自然人或法人为计算对象,其诈骗公私财物的实际价值在人民币2万元以上而不足20万元;
至于单位犯罪,则要求其诈骗公私财物的实际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但不足100万元。数额巨大的范畴则是指单个自然人或法人诈骗公私财物的实际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但不足100万元;同样地,对于单位犯罪而言,该范围则设定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万元。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这是指单个自然人或法人诈骗公私财物的实际价值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而单位犯罪在此基础上还要乘以五倍,即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方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