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不尽抚养义务,起诉离婚时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但并非绝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虑因素:
- 子女年龄:
- 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
- 已满两周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道德素质、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如果男方不尽抚养义务,这显然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而女方若能证明自己有较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那么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 已满八周岁: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且女方也具备抚养条件,那么判给女方的概率会增加。
- 抚养能力和条件:女方需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足够的关爱和教育等抚养能力和条件。如果女方在这些方面表现明显优于男方,会对争取抚养权有利。
- 男方不尽抚养义务的程度和原因:男方不尽抚养义务的具体情况也很重要。例如,如果男方是因工作繁忙等客观原因导致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充分履行抚养义务,但有意愿且有能力在未来改善,与完全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是有区别的。不过,总体而言,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是一个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的因素。
- 其他因素:法院还可能考虑双方的家庭背景、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年龄较大能够表达意愿)、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等。例如,如果男方存在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那么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机会也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