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戒毒行为本身并不涉及刑事拘留之内容。戒毒通常是对具有吸毒成瘾问题的个人所采取的一项行政干预性手段或是一种医疗救治方式。
至于刑事拘留,这是一种刑事司法强制措施,仅适用于那些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而当一个戒毒者在接受戒毒治疗过程中被发现仍存在其他刑事犯罪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满足了进行刑事拘留的法律基础和要求时,才能将其转换为刑事拘留。
具体来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素:该嫌疑人正在筹备实施犯罪活动;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刚刚结束,尚未被察觉;犯罪行为被受害者或者亲眼目睹现场情况的证人指控;在其居住地或者随身携带物品中发现了犯罪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