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应当积极与发卡行展开深入的协商,尝试申请分期偿还或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还款事宜。若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发卡行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七十条明文规定:在特定情形之中,倘若确认信用卡所产生的欠款数额已超出了持卡人的偿债能力,但持卡人仍然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发卡行可与持卡人进行平等协商,共同制定出个性化的分期还款方案。
然而,个性化分期还款方案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