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因洗钱罪而被判处死刑之后,能否得到减刑的机会主要取决于个案的特殊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如被判决死刑但缓期执行,那么在此期间倘若并未犯下故意或者过失杀人等故意犯罪行为,刑罚即会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相反地,若在此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刑罚将被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被判处死刑且必须立即执行者而言,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减刑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