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纠纷方面,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给出了明确的准则:若侵权人给权利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得到确认,那么其赔偿额度应以此为依据;若无法精确计算出权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侵权人的不当收益,则可以参考该权利的使用权费用或侵权人的不当收益来进行赔偿。对于那些恶意侵害知识产权、性质恶劣的事件,相关责任方的赔偿数额可在此方法确定的基础上,增至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此外,赔偿总额还需涵盖权利人为遏制侵权行为而付出的必要成本与开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