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该条款仅仅详细阐述了当案件处于何种状况之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被告人和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亦或是监视居住等一系列的司法处置手段,然而却未能明确阐述是否能对身患癌症的被告人和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的诉讼程序。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独特且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适用于被告人和被告人存在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威胁到生命安全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在特定的法定情形下才得以实施。
至于能否对身患癌症的被告人和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则需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判断。因此,基于您所提供的信息,我们无法直接给出关于是否能够对身患癌症的被告人和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明确答案。为了做出更为精准的案情分析,我们还需要查阅更多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