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家庭关系破裂并走向离婚之际,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如何确定,这通常涉及到诸多因素的综合考量,如子女的实际需求状况、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社会生活水平等等方面。普遍而言,若有稳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用的支付可参考其每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承担,例如仅育有一名子女的情况下,抚养费用通常以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为标准进行支付。
然而,当需承担两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责任时,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若无固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