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西地区的诈骗犯罪行为,其涉及的金额划分依据主要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规定。在这条规定中明确指出,凡是诈骗对象为公私财产且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者均可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当诈骗公私财产的价值上升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便可称之为“数额巨大”;
至于诈骗公私财产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0万元,自然就归类为“数额特别巨大”了。
此外,该文件还详尽地解析了诈骗罪的构成要素,这些要素包括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侵权主体必须是一般符合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现象上体现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数额较庞大的公私财物以及主观心理状态表现为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