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在申请主体上存在差异。诉前财产保全主要针对在起诉以前,由涉及到利益关系的民事主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而对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则主要系在案件受理之后、判决生效之前,由相关当事人自行申请财产保全。
此外,两类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在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应该在法庭开启审理后以及判决尚未生效之前提出申请;反观诉前财产保全,其必须在提起诉讼之前,由相关人士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
另外,对于申请者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这一问题,也因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别。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若法院责令提供担保,则申请人必须无条件地按要求提供担保,否则将会被驳回申请请求。相比之下,在诉前财产保全的环节中,申请人往往需要提供保证金作为保障,如果无法按时提供这部分担保,同样会被视为申请无效并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