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遭受诉讼指控的情况,其相应的应对措施如下所述:
首先,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到诉讼过程中,全方位地配合法院的各类工作安排。
其次,在接到法院递交的各种诉讼文件时,如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举证通知书等,务必予以签收并妥善保管。
此外,还需及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同时,根据案件需要,收集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最后,务必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庭审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