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原告在向法庭提交诉状时,主文至少应当准备两份。诉讼状通常会由法院留存一份备档,另一份则需根据被告的数量来确定副本的数量,因此最少需制备两份。若被告方人数较多,那么每一位被告都应收到一份副本。在实际操作中,诉讼状通常包括一份主正本(即递交给法院的一份正式文本)及两份副本(分别供原、被告双方查阅),但也有可能仅提供一份主正本,并根据需要制作若干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