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涉及非财产性纠纷之案情:每位案件收费区间为2000至30000元不等。价格上浮或下调的弹性空间为20%。若实际收费未达最低门槛2000元,则按照2000元标准收取费用。
(二)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
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大小,采用分段累加计费的方式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内的部分(包含10万元)6%10至50万元之间的部分(包含50万元)5%50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包含100万元)4%100至500万元之间的部分(包含500万元)3%500至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包含1000万元)2%1000至5000万元之间的部分(包含5000万元)1%50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0.5%价格上浮或下调的弹性空间为20%。若累计收费未达到最低门槛2000元,则按照2000元标准收取费用。
(三)计时收费标准:每小时收费标准为200元至2000元,由律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计时收费的具体标准以及结算方式。价格上浮或下调的弹性空间为20%。
(四)如需增加反诉内容的案件,反诉部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若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处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1059%,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