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盗窃两棵树木的量刑问题,具体情况需根据被告人盗窃树木的性质及其可能造成的树木损失金额进行分析确定:
首先,若被告人偷盗的树木仅价值介于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那么其所涉罪行属于数额较大范围内的案件,可判处刑事被告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其次,若被告人偷盗的树木价值较高但未超过人民币3万元,则其罪行属数额较大,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必须缴纳罚金。
然而,倘若被告人使用非法手段盗伐树木并且所有树木并非伐木人员砍伐所得,而是将原本生长在地里的树木挖掘出地面争夺回来的,那么这种行为即构成盗伐林木犯罪。换句话说,尽管被告人盗伐的是他人已经砍伐下来或为他人所有的树木,甚至他将已长在地上的树木通过挖掘获取,该行为仍归属于盗伐林木犯罪范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实施盗伐行为且执意抗拒处罚,拒绝种植树木以恢复环境原貌,抑或是尽管接受过处罚但种植的树木未能符合生态要求时,由林业主管部门介入替代被告人重新植树,所有相关费用将由被告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