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车主拒绝积极配合进行保险理赔工作,则当事人有权要求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此外,当事人亦可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倘若经过交管部门的调解与协商,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或在调解书生效后任意方拒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便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