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串标罪立案标准问题,可以理解为,若投标各方互相勾结,以掩饰投标价格的真实性,并破坏了招标方以及其他投标者的利益,一旦事实成立且情节严重则可判定其触犯串标罪。关于串标罪的详尽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罪犯的身份要件应满足作为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参与人员这一条件;
其次,犯罪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需要呈现出明显的故意;
再次,犯罪所侵害的法律客体为其他投标者或者社会团体、国家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自由贸易以及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
最后,从客观行为的角度来分析,其表现形式就是残忍地进行串通投标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