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通过电话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此举属于明文规定的非法行径。如此行为极有可能在受害人心中留下沉重的心灵创伤与无尽的焦虑。若您不幸成为此类行为的受害者,建议您首先务必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存工作,例如通话记录、录音等。随后,您可选择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据实际情况展开深入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值得强调的是,倘若威胁行为引发了更为严重的后果,例如使受害者陷入精神错乱等境地,那么实施威胁的人员可能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