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酒后驾车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类犯罪行为,一旦定罪成立,便需承担拘役并缴纳罚金的法律后果。刑事拘留系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若酒后驾车行为构成犯罪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则相关的刑事拘留记录将会被予以保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留下案底”。此乃刑事犯罪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会与犯罪者的个人档案紧密相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