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者会被送到看守所进行关押。关于刑事拘留,它是指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管理和监督的案件,在整个侦查阶段碰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犯罪的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有效强制措施。由于刑事拘留的对象往往涉及到需要进入看守所接受专门监管以维护相关人员安全并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此类人员大多会被送往看守所予以羁押。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保护被拘留者,还可以更好地协助侦查机构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以及对涉案人员进行审讯等必要的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