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诈骗案件中的财物价值总和,通常是基于多方考量因素的综合判断。正常状况下,我们所说的诈骗金额,是表示犯罪分子经过欺骗性的违法行为后,实际握有的财产额。这其中既包含了被害人直接给予犯罪分子的财物,也覆盖到了因为犯罪分子的欺骗手法而导致的受害者财产上的损失。倘若犯罪分子进行了多次相同性质的诈骗行为,那么这些诈骗金额便需要累加起来进行计算。在涉及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各个犯罪嫌疑人需要对他们协同完成的所有诈骗总额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以物品为诈骗对象的情况而言,其诈骗金额一般是参照该物品在市场上的价格进行计算的。若物品并无明确的市场价格,则可以依据相关机构的评估或鉴定结果来确定其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