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强奸罪乃为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一旦该犯罪案件遭到公安部门的正式立案调查,其调查程序便无法轻易取消或达成和解。原因在于,强奸罪行所侵犯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更是对社会公共秩序以及道德风尚的严重破坏。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犯罪行为的追责工作乃是由国家公诉机关以国家名义进行,而非由任何个人自行决定是否撤回起诉。
然而,若受害者对犯罪嫌疑人表达出宽恕之意,那么在量刑阶段,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被告人适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