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的“物业侵占罪”在法律术语中被称为“职务侵占罪”。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各类企事业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内的职工或员工,如果利用自己在职务范围内所拥有的便利,通过非法手段私自占有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务,且金额达到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的,应当按照职务侵占罪予以刑事立案并展开深入调查。然而,职务侵占罪的核心要义在于,行为人利用其职务赋予的权力,对所在单位的财产权益实施了侵害。因此,在判断某一具体案件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特征时,务必要全面均衡地考虑到侵占行为的方式方法,涉嫌侵占的财务价值以及这起事件给相关单位带来的负面影响等方面的客观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