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中的合同纠纷通常可采用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首先,当您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时,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撤销仲裁裁决。随后,基于法院的裁决结果,您可以选择重新申请仲裁,或是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其次,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1)未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2)裁决的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的约定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对此类事项并无管辖权;(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系虚假伪造;(5)对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了可能会对公正裁决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证据;(6)仲裁员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不当行为。若人民法院经过仔细审查和核实后发现裁决确实存在上述任一情况,则应依法裁定撤销该裁决。此外,若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严重背离社会公共利益,也将依法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