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我国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涉案金额认定标准,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有明文记载。众所周知,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需要达到特定的涉案金额才能构成犯罪。具体而言,根据法律规定,当诈骗金额介于人民币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时,即可被视为“数额较大”;若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但未达五十万元,则可被归类为“数额巨大”;而当诈骗金额高达人民币五十万元及以上,便可以被确认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