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信息罪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特定的罪名,可能涉及到的相关罪名主要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构成要件:
? 犯罪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单位也可成为犯罪主体。此外,其他普通自然人也可能因实施相关行为构成此罪。
? 犯罪客体:侵犯的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
?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窃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 主观方面: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仍然实施相关行为。
? 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 构成要件:
? 犯罪主体: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
? 犯罪客体:主要是信息的秘密性,即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保密性。
? 客观方面:实施了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行为,并且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 主观方面:通常是故意,但也可能存在过失泄露的情况,但过失犯罪需要法律有明确规定才构成犯罪,在本罪中一般认定为故意。
? 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泄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则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关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