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司对于损失确认的时效性问题,有明确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在48个小时之内完成损失确认工作,否则将以实际修理所产生的清单及发票数据为准。理论上讲,当车辆在遭遇意外之后,投保人应当立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告知详细情况,以便于保险公司派遣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进行现场勘验以及拍照留证。若在此过程中并不具备主责条件,投保者可优先选择保险公司指定的授权4S店对车辆进行修复处理,相关修理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随后再由保险公司针对主要责任方展开追讨索赔事宜。
然而,如涉及到新车且损伤程度相对较轻,建议尽量避免报案理赔。实际上,一旦发生损伤后,次年投保所需缴纳的保费将可能因此而增加,同时还可能无法享受累积三年内无事故记录的相应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