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累犯通常并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宽限条件。因为此类罪犯往往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其难以保证在取保候审限定时间内不对社会造成损害或者阻碍刑事诉讼程序的妥善展开。
然而在极为罕见的特定情形中,如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犯罪者、被告在接受取保候审后并不存在再度对社会构成威胁的可能性,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