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此嫌犯被判定为盗窃罪名成立并依法判处刑罚之后,其所获违法所得款项全然销蚀殆尽,但却丝毫不影响对其依法承担责任以及义务的追究与实施。依照刑事法律规定,犯下此类罪行之人必须负起退还赃款及赔偿受害者的职责,即便所获赃款已全部挥霍,法院亦会通过诸多正当法律途径予以追缴。具体而言,法院可尝试通过全面搜查嫌疑犯其他所有的财产,如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等,进而采取强有力的司法措施强制履行,以此尽力填补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另外,若该犯罪分子尚有工作收入或未来可能获取的收入来源,那么这些收入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用于偿还受害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