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诬告强奸罪得以成立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有蓄意捏造他人实施强奸罪行之犯罪事实的作为。这无疑表明是在故意虚构那些根本就不存在的强奸行为,或者是对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了严重的扭曲篡改。
其次,行为人必须有向特定机构或部门告发这些虚假信息的行动。这里所指的特定机构或部门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具有司法职能的权力机构。
再次,告发的主观动机必须具有明显的恶意性质,即明知他人并无实施强奸行为,却意图通过这种方式让他人遭受刑事追责。
最后,诬告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对被诬告人的日常生活、职业生涯以及个人声誉等方面产生了较为显著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