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尊夫人坚决反对离婚,阁下则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平等且坦诚的交流去解决双方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与误解。若经过深入的沟通后依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此时便可向司法部门申请离婚诉讼。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夫妻间的情感状况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来做出是否批准离婚的裁决。通常情况下,如有重婚行为、家庭暴力、嗜赌成性等恶劣习惯且屡教不改、或者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等情况出现时,法院将会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