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土地拒绝归还是否构成侵占罪的问题,须依据实际情形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如若相关行为人是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私自将其代为保管的他人土地或是他人遗失之物、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此类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巨大,而行为人却始终坚持拒不归还的,那么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土地权属存在争议或者存在其他合法性的理由导致未能归还土地,这时侵占罪便未必能够成立了。例如,当双方对土地所有权存在着分歧,正处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过程中,或者当事者有充分的原因和证据证明他们拥有占有所涉土地的权益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