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针对两位子女抚养权问题的确立,法院将会全方位地考量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条件以及子女自身的意愿等等。倘若子女尚处于年幼阶段,那么法院往往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予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的一方;
然而,若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则有可能会采取每人各抚养一名子女的方式进行处理。
然而,请注意,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原则,实际情况仍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