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嫌欺诈罪而被采取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实际上并不能表示该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严重性就已经得到了固定的结论。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手段,相对于监狱羁押而言显得较为宽松,然而,它并不等同于犯罪行为本身的轻微性质。即便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能够遵循相应的规定,积极地配合侦查工作,这也未必能对最终的案情处置产生乐观的影响。相反地,如果当事人在这个阶段违规违纪,或者案情在进一步审查中发现其严重性超出之前的评估,那么他仍然有可能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