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偷逃税额高达五百万元之巨的情况,通常将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将面临严峻的刑事制裁。在一般的司法实践中,此类罪犯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然而,具体的刑期判决仍将受到犯罪者的认罪态度、是否主动补缴税款以及其他相关情节的综合影响。若犯罪者能够积极地补缴税款、支付滞纳金,并且愿意接受行政处罚,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有望得到适当的减轻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