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无法准时参加法庭审理,法院有可能会将其视为自动撤回诉讼申请进行处理。
然而,若是作为被告的一方未现身参与诉讼,法院一般会下达传票要求对方出庭,如经过两次合法传唤后仍然无动于衷,那么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出席。倘若被告未能提供合理的理由而拒绝出庭,法院通常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在涉及离婚的法律纠纷中,双方亲自到场参与庭审对于案件的深入审理以及相关事实的查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