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九级伤残的理赔标准,实际上并未以每日为单位进行核算。
依据山东省的法律法规,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多个方面。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金额为劳动者九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则将严格依照山东省的相关条例,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等多重因素加以明确制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