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确立需要经过精心而周全地考虑众多影响因素。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将重心放在孩子的年龄层次、语言能力、个人意愿表达、父母双方的抚育能力与物质条件,乃至能否为其创造出稳定可靠的生活及成长环境等诸多方面进行权衡与衡量。若是孩子尚不足两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应由母亲承担起抚养责任;若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但未达到八周岁,则需依据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至于那些已经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我们有义务倾听并尊重他们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