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逃税与漏税行为的判定,主要参考因素包括逃税额及比例,以及违法情节的严重性。通常情况下,若纳税人采用欺诈、隐匿等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故意不履行申报义务,以逃避缴纳应纳之税款,金额达到较大标准且高出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若逃税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在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时间牢狱之灾,以及与此同步的罚金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