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众多的职务犯罪之中,涵盖了诸如贪污贿赂罪行与渎职犯罪等多类违法行为。以贪污罪为例,倘若非法侵吞公款或私物的金额介于人民币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应予指控并宣告构成“数额较大”,同时启动立案程序。同样地,对于受贿罪而言,若受贿金额超过人民币三万元,亦应启动相应的刑事调查予以立案。
至于如何判定渎职犯罪,其中一种情况是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此类案件也将依法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