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寻衅滋事罪中涉及到的行为次数的衡量,通常需要全面地考量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备持续性以及其针对的是否是各种不同类型的受害者,同时还需充分斟酌每一次行为的性质与情节。
根据普遍原则,假如在一定时间段里发生了多次寻衅滋事的行径,即便就单次行为本身来看并未构成犯罪,然而这些行为日积月累之后,就有可能累积至触犯刑法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