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申请获得保释待审仍然存在可能性,然而这一过程相对于逮捕前要困难许多。这是因为在决定是否给予保释待审时,需要全面权衡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若出现新的证据证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嫌疑人的健康状况无法适应拘留环境或者采取保释待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险等情况,那么就有可能将强制措施从逮捕改为保释待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