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满六十岁的驾驶员朋友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驾驶证管理方面有着如下新的规定:
首先,凡是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将无法继续驾驶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以及有轨电车等在内的各类大型车辆;而若您现有的驾照含上述大型车辆的准驾资格,您必须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更换为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对于年龄已达到7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将无法再驾驶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及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在内的相关车型。同样,如果您现有驾照的准驾车型仅限于这些车型,则需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更换为轻便摩托车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再次,根据法规规定,若年满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所拥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仅包含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的准驾项目,或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所拥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仅包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这几种车型,那么该驾驶证将被车辆管理所予以注销。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驾驶校车的人员若年龄超出了60周岁,国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削除其校车驾驶资格,并通知相应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换证手续的办理,另外还要将此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所在院校进行通报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