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院依法审理并做出裁决后,并非立即将被告者送往狱中囚禁服刑。相反地,这个过程需要经过上诉期限。倘若经过上诉期限而所有参与案件的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那么此项判决便正式生效。在有些情况下,若被告人被判定为判处死缓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等严重罪行时,法院将会向羁押该被告人的公安机关寄发执行通知书及判决文书。公安机关会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与判决书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将被告人送至指定监狱开始执行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