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此类事件的受害者欲采取行动,务必带上与案件有关的所有线索前往当地公安局进行举报申诉。在收到公安机关对该案件的审查结果之后,若确认存在犯罪行为并需追究刑事责任以及该案件确归其管辖范围内的话,那么经过县级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严格审批之后才会正式决定立案调查;
反之,若断定不存在犯罪行为或者该案件并不在其管辖权限范围内时,则需要再次经过县级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核通过,方可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