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携带必要的生活必需品诸如衣物和食物等(在拘留所民警检查确认后),但除此之外的任何物品均严禁送达被处罚人员手中。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通过传达室给他们存放一些金钱,以便在拘留所内购买所需物资以改善生活质量。看守所是负责关押依法被逮捕或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之地。对于被判有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其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则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然而,看守所接收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凭借送押机关持有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如无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将无法进行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