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的标准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明确了解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采取驾车或者遗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认为自身并无过失,选择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情况;存在诸如饮酒驾驶或者未经许可的驾驶等疑点,当向相关部门报告后,却未能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并未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且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离开医院;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为受伤人员或者其亲属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后便离开医院;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故意逃避调查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