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中,关于未成年孩子的养育费用,原则上应该持续支付到他们成年为止,非常明确地规定至年满18周岁。
然而,假如子女年满16岁却未及法定年龄18周岁,且已经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稳定的生活资源,足以维持现有的基本生活水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可以考虑撤销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需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合理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